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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信息 发表于 2017-1-16 14:16:43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机动车没有抵押,提交以下法定证明和凭证:
1、新车主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本市常住人口还应提交《居住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二手车销售发票;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拓印膜; 6、机动车号牌。
办理流程:查验交费、照相业务受理(机动车查验服务大厅二楼)选号领证领取号牌(青山湖区民营大道236号省厅牌照厂)。
(编辑:杨昕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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