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买的车深夜被人拖走” 海南一男子买二手皮卡车,面临“车钱两空”局面

0
回复
15
查看
[复制链接]

169

主题

189

帖子

955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55
发表于 前天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万元买的二手皮卡车,开了不到一个月就被人连夜拖走,车行说好5天追回,现在两个月了还没动静。”
近日,文昌市民陈先生
向本报记者反映
他通过“海岛半价车”二手车行
购买了一辆二手皮卡车
原车主未还清贷款
导致车被金融公司拖走
而销售方多次拖延处理
他如今面临“钱车两空”的困境
陈先生买车的二手车行。

01
买抵押车开不到一个月被拖走
2025年8月底,陈先生通过某短视频平台找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新岛村红岛仓库二号仓库一家名为“海岛半价车”的二手车行。记者了解到,该车行的平台认证信息为海口美兰好车友汽车配件店(个体工商户),陈先生购买的是一辆长城炮皮卡车。“销售方负责人李某告诉我,这是抵押车,转让的是债权和使用权,价格比市场价低一半。”陈先生说,因为自己做海鲜生意需要一辆皮卡车,便通过微信转了4万元给对方,没签纸质合同,只在销售点的平板电脑上签了份网签协议,“他们说合同有备案,随时能查,我也没细看条款。”
“在交车的过程中,李某通过微信和我联系,称‘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让你用车没有后顾之忧,车到了之后就进屏蔽房,检测定位,要检测两天。’”陈先生告诉记者。
然而,陈先生将车开回家使用了不到一个月,2025年10月初的一个上午出门时发现,自己购买的皮卡车竟然在深夜被人拖走了。经过查找陈先生发现,他买的的这辆二手皮卡,被拖到了海口市一处停车场。于是,陈先生通过停车场联系上了拖车人员,其中一人自称是某金融公司工作人员,称因为原车主未还清分期贷款,所以才将皮卡车拖走。
“他们出示了抵押合同,说这辆车的产权还在金融公司手中,原车主无权转卖。”陈先生这才慌了神,赶紧联系了销售点。
02
“销售称可追回却一拖再拖”
“当时李某答复我‘5天内帮你追回’。”陈先生说,但5天过后,等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拖延,“李某说‘再给10天,正联系原车主协商’。10天过去,李某又改口称‘抵押车纠纷处理复杂,再等一个月’。如今一个月过去了,我发微信不回,打电话也只得到‘正在处理’的模糊答复。”
03
销售:网签协议写明有风险,会配合买方走法律程序
2025年11月27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该销售点负责人李某,他承认陈先生购买的确实是抵押车。“我们在交易时就说明是‘债权转让’,网签协议里也写了‘车辆可能存在原权利人追回风险’。”记者看到,他出示的空白协议中,确实有“乙方知晓车辆产权未过户,自愿承担相关风险”的条款。对此,陈先生表示,“签的时候没仔细看,他们也没特意提醒。”
对于陈先生说的说好5天内追回却一再拖延,李某解释称,“抵押车交易有特殊性,不是说追就能追回来的。”他承诺,会配合陈先生走法律程序,提供网签协议和备案材料,但拒绝透露具体的解决时间。李某还表示,如果陈先生要打官司就去法院起诉,或者去派出所报案,追回一事现在免谈。
李某现场打印的协议显示,甲方是2024年7月4日注册成立的海南海岛半价汽车服务部(个人独资)。
律师:买抵押车风险高需谨慎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当事人与车行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所签订合同,该合同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情形下应属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应妥善履行各自合同义务。其次,当事人陈某与车行建立合同关系,其合同目的即获得涉案车辆所有权或所谓使用权。车行虽将车辆交付陈某,但其未确保陈某能够妥善对车辆进行使用,该交付行为可能存在瑕疵,导致陈某无法正常使用车辆致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车行未妥善履行合同义务,存在违约情形。陈某或可据此主张车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妥善交付车辆,或者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款项等。刘鹏提醒,购买二手车尤其是抵押车,务必核实产权证明、贷款清偿情况,拒绝“债权转让”“使用权转让”等模糊说法,签订纸质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避免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交易,留存完整凭证。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榆林二手车回收交易平台
榆林收车热线电话

400-1234-550

周一至周日9:00-23:00

反馈建议

webmaster@wscar.cn 在线QQ咨询

扫描关注榆林二手车平台

榆林百姓赶集二手车 by 网上二手车直卖网 X3.4© 2001-2025 WScar.cn